回答於 : 2024-01-24
1. **合法性概述**
- 定期性勞動契約必須滿足「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中的一項條件[4] [8]。
- 有「繼續性」之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7]。
2. **約定方式**
- 定期契約需在合約中明確約定工作的起始與終結日期[5]。
- 勞工提前終止契約時,雙方可在契約中約定賠償金[4]。
3. **相關法條**
- 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了定期契約的相關條款[1] [2] [3] [7]。
4. **注意事項**
- 定期契約的特性是「期滿就終止」,需與雇主再行續約以延長工作期限[6]。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建議在簽訂契約前仔細閱讀相關法條並考慮自身權益。
參考資料:
- [1] 「定期契約」何時可用?常見的「一年一聘」勞動契約,合法嗎?
- [2] 勞動基準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3] 定期契約認定
- [4] 定期勞動契約怎麼約定才合法?可以約定勞工提前終止
- [5] 什麼是定期勞動契約?-法律不難EZ Law(EZLaw)
- [6] 勞動契約擔心牴觸勞基法?簽訂內容與注意事項一次看!
- [7] 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 兩者差異及適用範圍?
- [8] 老闆要求簽「一年一聘」契約,合法嗎?「定期契約」和「不
- [9] 定期勞動契約範本
- [10] 一年一聘合法嗎?您懂什麼是定期勞動契約嗎? - 聯和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