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於 : 2024-01-24
APG第四輪相互評鑑是指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對成員國的洗錢和資恐防制措施進行評估的程序。根據APG相互評鑑章程,每兩年成員國需要提交後續追蹤報告,以展現他們的進展。台灣已經成功完成第三輪相互評鑑並脫離過渡追蹤程序[6]。在第四輪相互評鑑中,台灣需要繼續展示其洗錢防制的進展和成果。
台灣積極參與APG相互評鑑程序,包括參加相關會議和培訓,以提高對評鑑程序的了解和準備[2][4]。台灣政府也修訂了相關法規,強化金融監理和不法金流追查,以應對洗錢和資恐風險[10]。
台灣的參與和成果對其國際形象和洗錢防制能力至關重要。通過積極參與評鑑程序,台灣可以提高其在國際社會中的信譽,並確保有效的洗錢和資恐防制措施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