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於 : 2024-07-12
在台灣,戶口不能主動寄放在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根據規定,戶籍需設立在實際居住地[2][5]。下面詳細解釋相關情形:
### 一般情形
- **戶籍設立:** 戶籍必須依實際居住情形設立在居住所[2]。
- **房東義務:** 法律規定房東不能拒絕租客將戶籍遷入承租地[3]。
### 特殊情形
有些情況下,戶籍可以暫時遷至戶政事務所,但這並不是長期解決方案:
- **強制遷出:** 若某人戶籍設在居所但實際並未居住,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5][7]。
- **徵收罰鍰:** 即便戶籍被遷到戶政事務所,當事人仍需盡快找到新的戶籍地,否則將持續受到罰款[7]。
### 建議
- **找房協商:** 建議在找租房時,先與房東協商戶籍設立事宜。在一些租屋平台上,也有物件提供設籍服務[7]。
- **向親友尋求幫助:** 如果無法設籍在租屋處,可以考慮請求親友協助遷入他們的戶籍地[7]。
總之,如果戶籍所在地無法設立在租屋地或無其他可依托之地,最好的方法是與當地戶政事務所或區公所聯繫,尋求具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