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於 : 2024-07-18
根據現行規定,即使60歲以上的父母有收入,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仍可被子女申報扶養。
### 60歲以上父母報扶養條件
1. **年齡條件**:父母年滿60歲,可以無條件申報扶養[1]。
2. **收入條件**:
- 即使父母有收入,只要所得未超過每年基本生活費的額度(2024年的基本生活費為202,000元),仍可申報扶養[9]。
- 但如果父母的收入較高,超過免稅額和適用的扣除額,可能不利於節稅[2]。例如,如果父母的股票或其他投資所得較高,列報扶養反而可能無法減少稅額[1][2]。
3. **扶養證據**:如果兄弟姐妹中有人爭奪列報扶養的權利,會需要提供實際扶養事實的證據,比如是否同住、負責日常飲食起居及支付扶養費用等[2]。
### 免稅額與扣除額
- **免稅額**:2024年申報的免稅額是:
- 70歲以下:97,000元
- 70歲以上:145,000元[3][4]
### 注意事項
- **連續申報**:父母需要連續兩年被同一子女或其配偶列報扶養才能在第三年在系統中看到相關資料[4]。
- **證明文件**:
- **同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 **非同戶籍者**:需提交切結書或其他證明文件[1][2]。
### 總結
60歲以上父母是否有收入不影響他們被子女申報扶養的資格,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即可列報。然而,子女在決定是否申報扶養時需考慮父母的總所得是否有利於節稅效果。